关于开展行风专项自查的通知
各部门、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按照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方针,结合大型医院巡查和三甲复审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2022年度行风专项自查活动。通知如下:
一、专项自查的主要内容
(一)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常态化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教育活动,有完善的学习教育、讨论记录;对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和讨论。
(二)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落实、建立情况。
1.依照签订的《临床医技廉洁行医责任书》《行管后勤廉洁勤政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价格行为规范,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措施完善。
3.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不允许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等情况发生。
4.各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仪表端庄、服务规范,对群众咨询一次性告知清楚。
(三)“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落实情况。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的行为;除所在医联体,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应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严禁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医院、科室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二、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本次专项自查于10月15日前完成。
(二)全面自查。各科室对照内容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不足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留科室存档备查。
(三)分析整改。各科室要通过自查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聚焦服务对象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风问题多发环节、部位,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进行整改。
(四)监督检查。自查结束后,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深入科室对自查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自查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并及时向院行风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各科室要建立接受表扬信、感谢信、锦旗及拒收红包回扣登记表格,把接受表扬信、感谢信、锦旗及拒收红包回扣登记备案活动,作为行风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把身边的榜样树立起来,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要保护好、宣传好、弘扬好。通过开展专项自查,切实规范诊疗服务行为,为持续推动我院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和职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